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四、寻访对象及奖励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动“三级活动体系”构建。各地、各高校要以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省级、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各地、各高校开展情况评选出若干省级团委、高校团委,授予2016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其中,各省级团委可推荐1所校级“优秀组织奖”候选高校。申报省级、校级“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须举办过省、校本级的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并提交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同时连同有关附件材料发送至组委会邮箱chinaselfstar@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强之星省级、校级优秀组织奖申报)。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在省级、校级寻访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将本地、本校寻访产生的省级、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配图)发送至chinaselfstar@qq.com。活动官网将设置专区,对各地、各高校寻访结果进行公布和推介。组委会也将选择部分优秀典型事迹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新东方等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同时,组委会今年将继续设置“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媒好新闻奖”。各省、各高校校媒记者采访本地、本校“自强之星(候选人)”的稿件刊发后,可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及时发送至邮箱:chinaselfstar @qq.com(邮件主题标注为:校媒好新闻奖)参与评选。刊发平台可以是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也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刊发在其他社会媒体上的稿件将优先考虑获奖。
3. 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一起来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青年报社、团中央学校部联系。
八、联系方式
中国青年报社
联 系 人:董潇君
联系电话:010-64098502
电子邮箱:chinaselfstar@qq.com
团中央学校部
联 系 人:张永强
联系电话:010-85212282
电子邮箱:xuelianban@126.com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书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