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总结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部、学生会、学生社联:
根据《西航团字(2016)6号》文件及《2016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办法》(见《西航团字(2016)6号》附件1),结合我校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实际进展情况,为进一步了解各专题实践队及我校同学暑期社会实践的开展情况,并为2016暑期社会实践表彰优秀团队和个人提供依据,现开始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成果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社会实践成果及有关材料的上报
1、暑期专题社会实践队成果上报
按照《西航团字(2016)6号》文件的工作安排,请各暑期专题社会实践团队将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及有关材料(成果及有关材料参照《2016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办法》中的相关说明)于2016年9月12日中午12点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1932043913@qq.com(阎良),417783198@qq.com(沣惠)。
2、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成果上报
各二级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成果,以团支部为单位交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个人成果上报材料参照《2016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办法》中的相关说明)。
3、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成果上报
经二级学院团总支评审后的优秀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成果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16年9月21日以前将汇总结果电子版发送至以上邮箱。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实际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的5%。经评审后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实践成果材料于2016年9月21日前报团委社会实践部复审。
4、优秀社会实践论文。
各二级院系团总支在评审后的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成果中原则上推荐不多于5篇优秀论文,于2016年9月21日前报团委社会实践部。
二、 暑期社会实践成果验收时间和地点
1、暑期专题社会实践队验收时间
验收采用集中答辩,时间定于2016年9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暑期个人社会实践成果验收时间。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自行安排,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优秀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论文上报团委社会实践部。
三、 成果展示及奖励
为表彰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的团队和个人,激励我校同学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我校青年学生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四进四信”。校团委将进行表彰,择时将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展出交流。
联系人:王永志(阎良) 侯毅博(沣惠)
电话:18821722113(阎良) 13020703241(沣惠)
共青团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
附件1:2016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2:2016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心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