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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员民主评议、评优工作的通知【西航团字﹝2017﹞5号】

发布日期:2017-04-0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从严治团和“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以下简称“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根据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办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团员民主评议、评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号召全校广大青年投入共青团系统攻坚改革,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学校追赶超越大发展的新形势下,挥洒青春,建功立业,用一流学业成绩成就梦想。为学校建设航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表彰主题

改革凝聚青春力量•奋进助力学校超越

三、团员民主评议

各团支部结合“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通过集中学习、个人总结、评议交流等形式开展,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学习教育(201741日—6日)

本次学习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二)民主评议、评优(201747日—9日)

1.支部成立团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由团干部及两名团员代表组成,团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组织委员担任副组长。

2.结合“一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

3.团员根据自己2016年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召开民主评议会议。邀请班主任或团总支委员参加,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每位团员进行个人总结,评议小组根据团员的综合表现和民主评议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

5.由团支部主持召开评议小组会议,给出团员评定等级(分优秀、合格、经帮助能够合格和不合格四个评议等级)。

6.各团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结果,提名候选人,评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填写上报《团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交所在团总支,被推荐为优秀团支部的所填《团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交校团委。

7.各总支根据名额分配及团支部评选结果,填写《团员民主评议情况统计表》,交校团委。

(三)团籍注册、组织处理及公示(2017410日—14日)

1.团籍注册及组织处理:凡经评议定为“优秀”和“合格”的团员,团总支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2.对于“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实行暂缓三个月至半年注册,加强教育,帮助其合格;“不合格”的团员暂缓注册;对丧失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纪,经教育仍不悔改等应予以开除团籍,报团委备案。

3.公示。各总支将评优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日。

二、校级评审及表彰

(一)评奖设置

1、集体奖

五四红旗团总支、共青团活动创新奖、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优秀中队、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

2、个人奖

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星级志愿者。

(二)基本要求

评比对象为2016-2017年度注册团员,各类奖项参评办法参见《共青团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评比办法》、《西安航空学院星级志愿者评比办法》、《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星级社团”评比办法》。

(三)评审程序

1.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比采用二级院系互相打分与校团委打分综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二级学院打分占总成绩的40%,团委打分占总成绩的60%。其他集体奖由校团委统一评审。

2.校团委召开委员会,审定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名单。

3.对评定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进行校级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总结表彰文件。

5.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6.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三、时间安排

(一)集体奖评审时间安排

1.41日—410日进行五四红旗团总支二级学院及校团委打分。

2.410前提交共青团活动创新奖、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优秀中队、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材料及登记表。

3.420日前社团联合会完成优秀社团评比并上报校团委审批。

4.411日—420日校团委进行共青团活动创新奖、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优秀中队评审。

(二)个人奖评审时间安排

1.420日前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完成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星级志愿者的评比公示。

2.410前各团学组织提交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材料及登记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提交星级志愿者汇总名单,420日前校团委完成评审。

(三)全委讨论及公示

421日—427日召开全委会,并在线上线下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需提交登记表。

2.申报共青团活动创新奖、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志愿服务优秀中队、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须提交登记表和支撑材料以及电子版。

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提交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4.星级志愿者由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进行推荐,提交纸质汇总名单及电子版,校团委审核。

5.在校团委微信平台回复“五四表彰”获取各种登记表。

联系人:      琳(阎良)       王瑜希(沣惠)

联系电话:  81676277(阎良)     84258118(沣惠)

 箱:    tw@xaau.edu.cn

附件1: 《2016共青团“创先争优”指标分配表》

    附件2: 《共青团活动创新奖申请登记表》    

附件3: 《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登记表》

附件4: 《青年志愿者优秀中队申请登记表》

附件5: 《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登记表》

附件6: 《五四红旗团总支申请表》

附件7: 《优秀团干部标兵登记表》

附件8: 《优秀团员、团干、团支部总表》

附件9: 《优秀团员标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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