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各社团:
2016年3月19日,我校Drift Family轮滑社未经团委同意私自组织参与校外活动,违反了《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举办活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一条及《共青团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校级学生组织外出活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及第十二条。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经校团委、学生社联研究决定给予该社团通报批评。如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将解散社团。希望其他社团引以为鉴,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校团委 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