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校级学生组织系列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校级学生组织:
根据中省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团要管团的要求,提升组织活力,增强共青团引领、服务、教育青年学生工作实效,理顺活动开展过程中的过程步骤。经校团委认真调研、精心统筹,协调安排,充分摸查学生群体状况,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交流会征求意见,起草《西安航空学院学生活动校外赞助经费管理办法(暂行)》、《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举办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共青团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校级学生组织外出活动管理办法(暂行)》、《校团委物资服装等申购管理办法》、《校团委物品归置巡查借用制度》等系列制度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校团委
2016年2月28日
西安航空学院学生活动校外赞助经费管理办法
(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活动校外赞助经费管理,维护我校大学生权益,指导和协助学生组织更好的发展和完善财务制度,确保校外赞助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允许学生组织接受内容健康、安全并与校园文化相匹配的商业赞助形式,赞助实施之前必须经校团委审批,未经审批的赞助不得在校内实施。
第二条、各校级学生组织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财务制度。所有校级团学组织的校外赞助应遵守财务透明,采用谁联系、谁管理、谁使用的原则,并统一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审查。
第三条、团委设立校外赞助审批和监督机构,暂由秘书部代理,针对校外赞助的形式进行审查。
第四条、各组织实行会计与出纳岗位分离,原则上会计由所在组织秘书部同学担任,出纳由外联部同学担任。活动主办成员不得兼任会计、出纳。每一笔校外经费来源应由会计及两名活动主办成员以及外联部同学共同在票据上签字交由会计留存并记账。会计和出纳必须接受各学生组织的监督。任何同学若发现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假公济私等不良行为,可向所在学生组织或团委以电话、邮件、书面材料等形式报告。
第五条、每学期校团委秘书部不定期对各学生组织的外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各学生组织每学期末召开总结会,会计、出纳应向所在团学组织公布校外经费收支情况,校团委秘书部参加,可邀请主管该组织老师参加。
第七条、团委每学期在开学后一周内对管理校外经费会计和出纳进行集中培训,并告知各团学组织。若在其他时间更换财务人员,将在更换后一天内告知各团学组织。
第八条、企业赞助
(1)本办法所指企业资助为与校外企业发生的包括现金、有价奖券及实物等在内的各种形式的资助。
(2)校外企业委托各级学生组织进行向学生免费派送等宣传促销活动,必须具备产品说明和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注明品牌和大众认可的品牌产品除外,未经批准,不得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各种派送活动。
(3)企业资助项目必须遵守学校规定,不与学校利益冲突,不损害学校形象,不扰乱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原则上,合作协议附加条款中不得出现在校内学生活动场地摆摊设点售卖产品、乱扎乱建广告宣传等商业性强的内容。
(4)不得参与资助企业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资助费用只能用于经过审批的活动,如有结余则转入该组织经费并登记入账。
(5)活动得到企业支持后,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外联赞助审批表》,连同赞助协议书草案一并提交校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协议签订,并将《赞助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校团委秘书部留存,一份交该组织会计留存。
第九条、其他捐赠形式应符合西安航空学院内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赞助所得固定物品所有权归所在学生组织,须在团委秘书部进行报备,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外联赞助登记表》。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包括学生社团。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共青团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外联赞助审批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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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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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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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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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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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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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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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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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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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供 赞 助 |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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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品 |
物品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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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赞助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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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助 回 报 |
□线上宣传□户外宣传□活动宣传□实物宣传 |
宣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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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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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宣传方案 |
所在学生组织意见 |
签字: 时间: |
校团委意见 |
签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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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本表用A4纸与《审核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赞助实施前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开展。
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外联赞助登记表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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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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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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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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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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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助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
□已顺利实施赞助 □赞助取消 赞助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使用___________元,结余___________元,剩余现金已经转入________学生组织账目。赞助消耗物品__________个,剩余__________个。 |
固定物品清单 |
会计签名: 时间: 所在学生组织主席签名: 时间: |
固定 物品 登记 情况 |
□已登记在册 □未登记 □无固定物品 |
校团委秘书部签字: 时间: |
所在学生组织意见 |
签名: 时间: |
校团委意见 |
签名: 时间: |
填表说明:1、本表用A4纸与《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赞助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固定物品登记情况在活动实施完成后填写并将此表一份交团委秘书部,一份连同消费票据交所在学生组织会计存档。
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举办活动管理办法
(暂行)
为了规范我校校级学生组织开展学生活动的秩序,保障我校学生课外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丰富我校青年学生的课余生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开展活动,提高学生活动的质量,扩大学生活动的影响力,构建文明、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举办活动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条、使用主体
本规定适用主体为在西安航空学院校区开展活动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包括:校团委学生干部组织、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学生青联、校红十字会学生分会、校大学生艺术团,在社联注册的各学生社团。
第三条、活动组织原则
各校级学生组织所开展的学生活动须有鲜明的主题,健康积极的内容,符合我校学生的实际,符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活动类型
开展的学生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类(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人文精神讲座、先进典型报告会、革命基地实践教育等)、学术知识类(学术知识讲座、学术沙龙、知识竞赛等)、实践公益类(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等)、文艺娱乐类(各类文艺娱乐活动)、体育活动类、对外交流类、其他活动等。
第五条、活动规模
参与活动的人员(含活动组织者),200人以下活动为小型活动,200人以上为大型活动需在学校保卫处做安全报备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大型活动审批备案表》(在保卫处网站下载)。
第六条、活动组织单位
活动组织单位须为校内合法的学生组织,学生个人不允许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违者将追求其个人及所在团学组织责任。
第二章 活动的审批
第七条、活动审批单位
校级学生组织活动的审批和指导为校团委,各学生社团校内活动的审批为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开展的校外活动审批为校团委。
第八条、所有活动须经审批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活动内容审批
学生活动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和团委的重点工作,联系我校青年实际,突出主旋律。严禁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组织带有反动、颓废、淫秽等内容的活动,一经发现,将对活动责任人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举办各类培训班、学习班要以服务同学为宗旨,不得直接或间接以盈利为目的。
第十条、活动场地审批
露天场地、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等活动场地须在活动正式开始前一周在校团委进行申请,由校团委进行网上申请。普通教室活动场地不需申请。露天大型活动经校团委批准后,需提前至少一周向保卫处申请。
第十一条、活动安全审批
除全校大型活动以外,其余以任何形式开展的活动遵循就近原则,原则上使用活动场地所提供的电源接口,不得以任何方法外接电源用以供电,活动开展中使用的电源负荷不得超过该电源的额定安全范围。各组织开展活动所需道具必须以安全为首,任何涉及危险的道具和布置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负责学生统一由校团委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服装设备审批
学生活动设备包括音响、移动音响、功放、无线麦克风、有线麦克风、抢答器、投影仪、移动幕布等设备。服装包括礼仪服、国旗服、志愿者服、帽子等。原则上设备和服装固定使用即分配给某学生组织由该学生组织负责维护和安全管理,团委秘书部对各个学生组织所持设备和服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他部门若需使用设备或服装需经设备服装所持方同意,并在相关组织办理转借手续。
第十三条、活动时间审批
活动时间以不影响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为原则,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进行,原则上不得超过晚22时。
第十四条、活动宣传审批
活动宣传可采用手绘宣传板、喷绘海报、微信、横幅等形式。各种活动喷绘海报宣传均需印有团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每个活动喷绘海报和横幅宣传的制作总个数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全校大型活动根据具体情况数量另行确定。学生活动有校外媒体参加须提前报团委批准。
第十五条、线上活动审批
各校级学生组织(包括社团)所开展的线上活动必须在校内合法的学生组织或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所维护的网络平台中开展,在任何以个人名义建立的网络平台中的活动,学生组织不得擅自参加。
第十六条、活动外联审批
所有活动无论活动本身或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需与校外联系的,都必须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与校外单位联合在校内开展的活动由校团委审批,审批内容包括:活动形式、活动目的、活动意义、来人身份等。若为宣传活动须至少提前一周提交宣传内容包括新闻出版物样品(图书、光盘、视频等),若为讲座或报告须至少提前一周审批讲座或报告内容以及提纲、ppt等材料。
第十七条、外出活动
校级学生组织开展的外出活动参照《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外出活动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第十八条、审批流程
校级学生组织举办的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必须履行严格的申报和审核制度。组织者在组织学生活动(举办各项文体活动,包括各种晚会、竞赛、培训、非专业性讲座等),需在活动进行至少10天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团委对活动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核批准之后方能进行,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学生组织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学生活动审批表》,若为外出集体活动需再另行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外出活动审批表》交校团委审批,社团校内活动按照社联相关规定执行,社团校外活动也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外出活动审批表》交校团委审批。
2.活动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计划、经费详细预算、宣传方案、工作人员安排表、活动的安全预案保障措施说明材料,若为校外集体活动需注明活动路线、交通工具和安全防范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若为外出集体活动需遵守《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外出活动管理办法(暂行)》。
4.所在组织负责人审批。
5.校团委审批。
第三章 活动的准备
第十九条、活动的组织首先向团委递交活动审批表和策划书。
第二十条、活动策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活动的导向、目的和意义。
2. 活动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3. 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范围。
4. 活动形式,包括报名形式、活动(比赛)负责、评奖方案等。
5. 详细的经费预算(经费预算中应包括所有的开支项目,并注明哪些是可回收利用物品)、资金来源;经费预算必须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制定。
6. 活动的宣传方案
7. 活动的安全预案。
8. 人员分工。包括各个环节的负责人、执行人员以及具体任务等。
9. 场地器材需求。如需借用其他部门器材需办理转借手续。
10. 外出活动须说明路线、交通工具、安全措施等。
11.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宣传工作。
1. 设计宣传横幅的标语内容。
2. 设计电子海报内容。
3. 数量参照第十四条的规定。
4. 审核通过后填写“横幅或海报”派工单。
5. 做好微信平台、手绘海报、广播站等其他形式的宣传。
6. 安排活动过程中文字、照片、视频等素材采集人员。
第二十二条、安全工作
每个活动必须指定安全工作负责人,根据规模(第五条)、场面大小配备安全人员,明确安全人员的负责地点、任务及其他要求。
第二十三条、场地清理工作
所有活动开展前必须列出物品和器材使用清单并安排好场地清理工作,指定具体负责人。场地清理工作的内容包括:
1. 根据清单回收物品。
2. 根据清单回收器材并整理。
3. 场地卫生打扫。
做到不遗漏、不浪费、不污染。
第四章 活动的开展
第二十四条、任何活动,须在上交申请并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进行违规操作。
第二十五条、活动进行前检查场地、物品、人员等情况是否到位。
第二十六条、强化协作意识,注意活动中各个环节的衔接,报幕、撤台、灯光、道具等的准备要流畅、准确,要精细到具体的事务和人。
第二十七条、及时对活动现场进行记录、拍摄,积累素材,做到宣传有料,总结有据。
第二十八条、活动进行中原则上依照既定方案进行,尽量避免因临时变更而引起大的混乱。
第五章 活动的验收
第二十九条、活动结束后需填写活动验收单并在团委相关部门进行活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到团委处报销活动经费。
第三十条、活动结束后需在一周内召开总结会,内容包括:活动的准备工作、进行中的情况、好的经验和做得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总结应尽量深刻和具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能流于形式。原则上要求所有参与组织的人员都要进行总结发言,如果情况不允许,可以按活动方案中分组的情况进行小组总结,小组中派代表进行发言。参与活动的人员也应有部分代表进行发言,组织者主要听取参与者的感受和意见,以利于下次活动的改进和提高。
第三十一条、将活动中采集的典型照片以及录制的音频、视频等素材于活动结束后2天内交团委宣传部。
第三十二条、根据物品服装清单归还所借物品服装等,并进行完好性检查。
第三十三条、活动结束后第二天将撰写的综合性的新闻报道材料,投稿至团委网站、自有网站、自有微信平台、团委微信平台等,并由团委秘书部进行验收。
第三十四条、活动经费需出具正式发票。发票抬头、发票所含商品的名称、数量须符合规范。发票背面签署经手人和学生组织负责人的姓名。
第六章 活动的经费
第三十五条、学校鼓励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活动经费并严格管理。
有企业从事赞助活动的须经校团委审查,批准后方可实行。活动经费可以分为主要经费和补充经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于学校学生活动经费。活动的补充经费来源于社会或个人捐赠、赞助等活动经费。
第三十六条、企业从事赞助活动的经费,参照《西安航空学院校外赞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七条、未经批准开展的活动,未造成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对主办组织及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未经批准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对主办组织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经批准的活动在组织开展过程中因为主办单位及责任人的主观因素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在试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完善。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团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西安航空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开展活动审批表
活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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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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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类型 |
□思想教育类 □实践公益类 □体育活动类 □学术知识类□文艺娱乐类□对外交流类□其他 |
活动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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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模 |
□大型活动 □小型活动 |
活动时间 |
-- |
活动地点 |
□露天场地 □阶梯教室 □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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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线上活动 |
□是网络活动平台是 |
□ 否 |
活动物品 清单及数量 (仪器设备含配件) |
仪器 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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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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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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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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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果 |
预计参与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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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影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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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成果 |
□论文报告 |
□影音视频 |
□校内媒体报道 |
□科技制作成果 |
□校外媒体报道 |
□心得体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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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申请学生活动经费 |
元 |
是否有外联经费 |
□否 □有__________元 |
团委批准 |
元 |
批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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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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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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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制作需求 |
喷绘海报 |
张 |
横幅 |
条 |
横幅内容 (若无则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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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外联 |
□有 |
□校内 □跨校 □校外人员参加 □赴校外活动 |
□无 |
审批情况 |
所在组织审批 |
签名: |
日期: |
校团委审批 |
签名: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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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与《西安航空学院学生活动验收表》一起A4纸正反面打印。
2.审批通过后,活动开展完经验收合格交秘书部存档。
附件二:
西安航空学院学生活动验收表
编号:
活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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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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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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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开展时间 |
------ |
实际 开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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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参与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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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过程 |
□正常 □出现问题 |
宣传海报验收团委宣传部 |
宣传喷绘海报是否印有团委二维码(必须) |
□是 □否 |
验收人签字: 时间: |
上交活动素材 团委宣传部 |
活动照片(必须) 张 动画(可选) 个 视频(可选) 个 |
收素材人签字: 时间: |
服装物品验收所在学生组织 |
照清单归还无丢失□是□否 照清单归还无损坏□是□否 |
验收人签字: 时间: |
总结验收 团委秘书部 |
必须完成: □团委网站新闻 □自有网站报道 □自有微信平台 □团委微信平台(限大型活动和全校大型活动) □活动产生的其他素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可选完成: □校外媒体报道 报道标题: 报道单位: 报道时间: 网址: |
验收结果: □不合格 □合格 □良好 □优秀 |
验收人签字: 时间: |
报销活动经费 情况 |
□已报销活动经费 □未报销活动经费 |
签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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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与《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组织开展活动审批表》一起A4纸正反面打印
2.各项验收中的必须项全部完成验收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在合格的基础上上交素材项目中至少有一个可选项为良好;总结验收中完成可选项则验收结果为优秀。
3.验收后将此表交秘书部存档。
4.当验收表完成后交由秘书部存档时进行编号填写,规则如下:
例:DYT201508270102
说明如下:DYT为大艺团简称,20150827为活动开始时间01为当时学年的第一个学期,02为该学期活动总序列号。其他组织简称为团委TW、学生会XSH、青联QL、社联SL、红会HH,若为合办活动则编号前缀为多个组织简称。
附件三
共青团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
证书奖品领用单
填表时间:
申请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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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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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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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组织 主席意见 |
签字: 时间: |
校团委意见 |
签字: 时间: |
领用人签字 |
签字: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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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
校级学生组织外出活动管理办法
(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组织开展校外活动的秩序,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组织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增强学生组织的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主体为:校团委学生干部组织、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学生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校红十字会学生分会、校大学生艺术团、在学生社联注册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各学生组织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均应由活动的组织者按本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未经批准的活动均不得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生组织外出活动的类型包括:文体活动、远途志愿服务、远途公益活动、远途社会实践、远途对外交流以及近途团体活动等,禁止以学生组织名义参加户外商业活动。
第五条、各学生组织所开展的校外集体活动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须有鲜明的主题,健康积极的内容,符合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外出活动的审批
第六条、学生组织开展校外集体活动的审批指导为校团委。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校外集体活动。
第七条、若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不准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
第八条、户外活动在开展之前学生组织须向参加学生家长介绍活动情况,说明危险因素,争得家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经批准的校外集体活动原则上要有指导老师带队,一般以近郊为宜,当天往返,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第十条、跨省、市参加的户外活动必须有带队老师带队。
第十一条、不得以任何学生组织和社团的名义到荒山野岭、江河湖泊、组织开展游玩、野炊等活动。
第九条各学生社团开展的校内活动由社联审批,开展的校外活动由校团委审批。
第十二条、审批流程
1、 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组织外出活动审批表》,并《西安航空学院学生活动审批表》一起提交进行审批。
2、 填写《学生组织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
3、 所在组织主席团审批或指导老师审批。
4、 校团委审批。
第三章责任与违纪
第十三条、活动负责人应对活动的组织管理等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四条、凡未按本办法的要求办理活动审批手续而擅自组织活动者,将追究个人或组织者的责任,情节较轻者免除责任人在组织中所任学生干部职务,情节较重者开除出该学生组织。
第十五条、对假借学生组织名义与校外人员联合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如各种旅游)等,加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未按申请中所陈述的要求进行活动,如擅自超出活动范围、逾期返校等,将视轻重给予活动负责人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对于未经允许擅自组织户外活动的社团第一次发现后如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社团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散社团;第二次发现后予以解散社团。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在试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完善。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组织外出活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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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公车
◎行车区间: ——
◎车费:共( )部车,共(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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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告知全部成员家长活动情况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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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格A4纸正反面打印必须在活动前至少一周交团委审批。
2.学生团体户外活动关乎参加者的安全,活动负责人必须考虑可能发生的危险以及预防措施,并且制定详尽的计划书。
3.户外活动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所在校区,当日返回不过夜。
4.审批通过后,交团委秘书部。
附件二
学生组织外出活动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学生组织外出活动的安全,明确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安全责任的划分,制定本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1、学生组织外出活动前须经校团委同意后方可外出活动。须对外出活动期间的各种安全问题充分估计,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
2、外出学生集体活动前,须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和带队老师,并由该两人共同签订本责任书。活动期间带队老师切实负责学生安全,须对该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所有安全保障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应高度地统一组织、安排、指挥,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3、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务必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严禁车辆超载;务必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4、全体学生都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管理的要求,不个人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海(或湖)等,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
5、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报警并上报学校和有关二级学院。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组织有能力的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6、学生如违反安全管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7、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期间要注意维护国家、学校荣誉,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国家、学校利益的举动。
8、学生外出活动参与同学须按时返校,活动负责人需告知校团委有关活动情况及活动人员的返校情况。
9、责任书签订后,连同《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组织外出活动审批表》一起交团委秘书部留存。
学生负责人签名: 带队老师签字:
时间: 时间:
参加学生签名:
时间:
外出参加活动人员登记表
序号 |
学生姓名 |
班级 |
联系方式 |
家长姓名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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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物资服装等申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适应于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校青联、校大艺团等学生组织。
第二条:各学生组织原则上在开学前两周向校团委秘书部申报所要购买的物品清单,并填写《服装物资用品申购审批表》,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购买。
第三条:购买后保留正式发票,发票形式为:抬头西安航空学院,内容物品明细;原则上其他形式的票据或收款收据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说明。若发票遗失,需由购买物品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购买后自行清点购买物品的数目,进行统计并由校团委秘书部查看实际购买物品与申购物品是否一致。之后到团委秘书部登记。
第五条:审核一致后由团委秘书部最后进行清点和审核,填写物品清单备案。
第六条:物品登记时须填写所分配学生组织以及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该物品的日常管理安全维护等。
第七条:由本组织自费(外联部赞助)购买物品,仍需向团委秘书部进行报备,统一登记。
校团委服装、物资等用品申购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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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 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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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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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购 清 单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数量 |
型号规格或 技术指标参数 |
参考单价 (元) |
合计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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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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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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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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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采购理由 |
(不可填写“工作需要”等模糊词语) |
申购组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校团委审批意见 |
□同意购买全部项目,支付经费_________元。 □同意购买第______________项目,支付经费__________元。 □不得购买。 签 字: 年 月 日 |
校团委秘书部验收情况 |
□与申请项目相同 □与申请项目不同 签 字: 年 月 日 |
校团委秘书部登记情况 |
□已经登记在册 □未登记在册 签 字: 年 月 日 |
经费报销情况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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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此表用作各组织申购物资报销用
2.申购清单表格不够使用,可添加;若所购物品较多,可在背面续印申购清单。
3. 本表一式一份,申请同意后,申购单位进行购买。
4.购买完成后在秘书部登记,经费报销后将此表交由团委秘书部。
___________________学期校团委服装物资使用汇总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服装物资名称 |
数量 |
所在组织 |
购置时间 |
责任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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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由团委秘书部每学期一个月内更新一次
2、随时增加物品随时加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学期校团委家具使用汇总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家具名称 |
数量 |
所在组织 |
家具描述 |
购置时间 |
责任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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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由团委秘书部每学期一个月内更新一次
2、随时增加物品随时加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学期校团委仪器设备使用汇总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所在组织 |
所含配件 |
购置时间 |
责任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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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由团委秘书部每学期一个月内更新一次
2、随时增加物品随时加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学期校团委办公耗材购买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办公耗材名称 |
数量 |
购买组织 |
购置时间 |
领用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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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物品归置巡查借用制度
第一条: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由校团委秘书部对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社联、大艺团、学生青联、学生红会、国旗护卫队等学生组织所持物品及服装等进行检查。
第二条:详细统计各办公室及活动室的每一件物品数目是否与登记在案的物品一致,并检查物品是否完好。
第三条:固定资产物品问责到个人,确定好各个物品的负责人,由负责人来进行管理,监督值日人员进行定期的保洁,并由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防止物品的损坏。
第四条:对于易损物件(如电灯,笤帚,拖把等)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团委秘书部。
第五条:对于频繁使用,经常更换的物品(笔,胶带等)。各个学生组织按照《共青团西安航空学院委员会物资服装等申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对于硬件设施(如桌椅,电脑,书架等)如有人为损坏,需报到团委秘书部并由损坏人赔偿,查无损坏人者由物品所在组织以及物品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办公室物品需摆放整齐,书籍安类别顺序摆放好,同一物品统一整理在一起。
第八条:物品检查完成后填写《物品巡查登记表》,交团委秘书部留存。
第九条:各学生组织之间及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借用团委所有物品时,须经校团委批准,并填写《校团委物品借用审批表》。物品物品借出和归还时各学生组织须指定专人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物品配件齐全,外观完好,功能正常。物品归还后《校团委物品借用审批表》交团委秘书部留存。
校团委物品巡查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物品所在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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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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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参加检查人员 |
检 查 清 单 |
桌椅、柜子、家具类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责任人 |
检查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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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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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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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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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办公用品类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责任人 |
检查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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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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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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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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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类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所含配件 |
责任人 |
检查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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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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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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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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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组织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校团委 秘书部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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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此表用作秘书部不定期进行物品检查时用。
2.物品检查完后此表留团委秘书部保存。
3.检查清单不够可在背面另附清单。
校团委物品借用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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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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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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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理由 |
借用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借 用 清 单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数量 |
物品所含配件 |
物品所在组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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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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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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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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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所在组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校团委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借出 检查 |
物品外观 □完好 □损坏_____________ 物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配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功能: □正常 □部分正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
归还 检查 |
物品外观 □完好 □损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数量 □完整 □丢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配件 □齐全 □丢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功能: □正常 □损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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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此表用作二级学院以及各组织之间借用物品时用。
2.物品归还后此表留物品所在组织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