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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关于命名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6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部、学生会、学生社联:

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决定》(陕团发〔201515 号)命名西安博物院等128 个单位为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有效期 2016 年至2018 年。这些教育基地在全省和本地(行业、系统)有较大影响,长期以青少年为本,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内容明确、教育活动多样,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给予青少年知识的普及、精神的激励和思想的启迪,对青少年吸引力和影响力强,教育效果明显。希望各级团学组织坚持发挥不同类别青少年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把青少年教育基地作为深入推进“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阵地,作为进行青年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课堂、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更好地引导他们全面发展,为加快学校本科院校建设、全面建成“三个陕西”作贡献。

现将2015 年命名的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名单转发给你们予以参考借鉴。

附件:2015 年命名的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名单

校团委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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